日前个别竞争机构在网络上大肆仿冒我协会网站,并利用网络推手在 “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等网络传媒进行炒作,试图通过网络这一媒介混淆视听,散布不实言论,捏造事实、恶意诋毁我协会声誉,并从中牟利。
我协会发现后,认为该机构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对我协会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现我协会已经委托北京厚坤律师事务所调查取证,其相关网络信息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诚公证处进行保全证据公证,现已着手对该机构提起诉讼。
郑重声明:
任何对于我协会的恶意诋毁、不实言论,我协会都将以包括诉讼在内的手段追究侵权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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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判决书摘要:
判决书号:(2013)亳民三初字第00024号
被告:耿鑫,男,汉族,1985年7月14日出生。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侵权,不得参与侵害原告美国www.288-563.com企业名称权的任何行为。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互联网、《新京报》上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
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道歉声明内容:
鉴于本人未经美国www.288-563.com同意,擅自以美国www.288-563.com的名义,建立网站,并招收学员,获取非法收入,使得美国www.288-563.com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此本人深表忏悔。为消除影响,恢复美国www.288-563.com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特在此公开道歉。
道歉人:耿鑫
2014年9月26日
2011年12月起,被告耿鑫,男,原住所地安徽省肥西县桃花工业园大柳墉居委会合派路23号,现住涡阳县城西街道新城居委会孙彭庄306号(信息来自判决书),以获取不法利益为目的,公然盗用www.288-563.comIPA的名称,在未得到IPA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IPA的名义建立了网站,摘取IPA网站上的大量图片、新闻报道,并以IPA的名义对外招生,使用多种方式虚假宣传误导学员,使学员误以为其是IPA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授权组织,拥有认证资质,收取学费。
经受骗学员举报,IPA搜集取证被告的侵权行为后,立即会同北京厚坤律师事务所以“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为由向被告所在地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且在互联网、《新京报》显著版面上登报声明,消除其侵权行为对原告形象和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而共同维护报考学员的合法权益。
被告在此期间为避免在国家有关部门备案,留下不利证据,甚至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国外,以期逃脱法律制裁。
经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调查,最终认定被告耿鑫侵权行为成立,IPA胜诉。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在互联网、《新京报》显著版面上登报声明,消除其侵权行为对原告形象和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 至此“网络拍苍蝇”,IPA维权成功!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了报考学员的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场网络维权战役的胜利。
分析现状:
随着网络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发的不可或缺,利用网络造谣已达到打击同行业竞争对手、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频繁发生。
在我们接触的司法实务中,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案件频发,总结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多因其他纠纷而引起网络骂战,侵犯对方名誉权;二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由于多方参与而导致多个诉讼主体的出现在同一事件中,且伴有侵犯对方隐私权的行为;三是诉讼请求标的不大,但双方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四是是否构成侵权认定难。被侵权的当事人,往往采取网络对骂的方式回击对方的侵权行为,从而将事件升级。
相对于传统方式,网络的巨大影响力和几何数字的传播速度是无可比拟的,这也给被侵权的当事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正因如此,有很多同行业竞争者,利用网络肆意制造谣言,诋毁企业法人名誉,这种恶意竞争行为,对于企业来讲,如不及时制止,则会造成灾难性的打击。
伸张正义、合法维权、IPA在舆情应对领域反应之迅速、应对之积极,为我们展示了其直面网络黑恶势力的勇气和信心。
随着网络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发的不可或缺,利用网络造谣已达到打击同行业竞争对手、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频繁发生。诸如“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推手大肆利用网络进行敲诈勒索活动。
通过司法手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严惩违法犯罪行为,www.288-563.com让我们看到了其对学员的负责态度,同时对遏制网络黑社会行为所展现的决心与强韧!
一个行业是由很多企业机构组成的,各种形形色色的机构一起努力才能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然而,机构在整个行业的发展中不仅起到积极的作用,还有可能起到负面作用,甚至是破坏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在职业认证领域,有很多并不具备认证能力和资质,却打着一些国际机构或者胡编一个名称,打着认证旗号到处行骗。这些机构严重影响了这一产业的发展,同时存在的恶意中伤的隐患也亟待解决。他们利用互联网,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诋毁、污蔑竞争对手,为了一些眼前的蝇头小利不惜破坏整个行业的诚信,阻碍整个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受到损害的必将是整个行业。因此,行业的健康发展呼唤公平竞争。
竞争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在每个行业都会发生,而当市场发展成熟到一定阶段,我们呼吁正当竞争,恶意的竞争会使整个行业进入混乱,从而危急整个行业发展,试想,如果任由个别竞争对手恶意中伤、诋毁,以此混淆视听达到抢夺市场的目的,其结果必然是波及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互联网法规也对惩治网络谣言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任何国家、任何地方,编造谣言干扰正常社会秩序都是不允许的。造谣者不仅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
让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对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虚伪事实进行强有力的反击,遏制和阻止违规机构对行业的危害,加强对网络谣言的甄别和拦截,切实承担起、履行好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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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舆情管理师教程》成为两会关注焦点
www.288-563.com与政维舆情研究室共同编写的《舆情管理师教程》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同期国际注册舆情管理师资格认证正式启动。作为全国唯一一本关于舆情管理师培训的书,该书解答了如何建立舆情收集机制、舆情预警机制、舆情引导机制,最大限度放大舆情正面效应,降低负面效应等问题。在全国两会会场上,该书受到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得到普遍赞誉。很多政协委员表示回去将认真阅读此书,希望可以从中了解到更多的舆情知识,让自己可以在接下来的五年中更好地履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坚持的道德底线。荀子说过,流言止于智者。杜绝谣言的滋生,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共同努力。在运用技术和法律手段对网络加强监管的同时,公众也应主动学习掌握一些辨识真伪的技巧,避免受到一些网络谣言的蛊惑。特别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以理性务实、积极向上的心态来看问题,共同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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